室外消火栓系统
来源:易洋消防 | 作者:易洋消防 | 发布时间:2016-1-19 10:29:43室外消火栓系统的任务就是通过室外消火栓为消防车等消防设备提供消防用水,或通过进户管为室内消防给水设备提供消防用水。室外消防给水系统应满足火灾扑救时各种消防用水设备对水量、水压、水质的基本要求。
一、系统组成
室外消火栓给水系统通常是指室外消防给水系统,它是设置在建筑物外墙外的消防给水系统,主要承担城市、集镇、居住区或工矿企业等室外部分的消防给水任务的工程设施。
室外消火栓给水系统由消防水源、消防供水设备、室外消防给水管网和室外消火栓灭火设施组成。室外消防给水管网包括进水管、干管和相应的配件、附件。室外消火栓灭火设施包括室外消火栓、水带、水枪等。
二、系统工作原理
(一)常高压消防给水系统
常高压消防给水系统管网内经常保持足够的压力和消防用水量。当火灾发生后,现场的人员可从设置在附近的消火栓箱内取出水带和水枪,将水带与消火栓栓口连接,接上水枪,打开消火栓的阀门,直接出水灭火。
(二)临时高压消防给水系统
在临时高压消防给水系统中,系统设有消防泵,平时管网内压力较低。当火灾发生后,现场的人员可从设置在附近的消火栓箱内取出水带和水枪,将水带与消火栓栓口连接,接上水枪,打开消火栓的阀门,通知水泵房启动消防泵,使管网内的压力达到高压给水系统的水压要求,从而消火栓可投入使用。
(三)低压消防给水系统
低压消防给水系统管网内的压力较低,当火灾发生后,消防队员打开最近的室外消火栓,将消防车与室外消火栓连接,从室外管网内吸水加入到消防车内,然后再利用消防车直接加压灭火,或者消防车通过水泵接合器向室内管网内加压供水。
三、系统设置要求
(一)设置范围
1.在城市、居住区、工厂、仓库等的规划和建筑设计时,必须同时设计消防给水系统。城市、居住区应设市政消火栓。
2.民用建筑、厂房(仓库)、储罐(区)、堆场应设室外消火栓。
3.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且建筑物体积小于等于3000m³的戊类厂房或居住区人数不超过500人且建筑物层数不超过两层的居住区,可不设置室外消防给水。
(二)设置要求
1.室外消火栓应沿道路设置,当道路宽度大于60m时,宜在道路两边设置消火栓,并宜靠近十字路口。
2.甲、乙、丙类液体储罐区和液化石油气储罐区的消火栓应设置在防火堤或防护墙外,距罐壁15m范围内的消火栓,不应计算在该罐可使用的数量内。
3.室外消火栓的间距不应大于120m。
4.室外消火栓的保护半径不应大于150m,在市政消火栓保护半径150m以内,当室外消防用水量小于等于15L/s时,可不设置室外消火栓。
5.室外消火栓的数量应按其保护半径和室外消防用水量等综合计算确定,每个室外消火栓的用水量应按10L/s~15L/s计算,与保护对象的距离在5m~40m范围内的市政消火栓,可计入室外消火栓的数量内。
6.室外消火栓宜采用地上式消火栓。地上式消火栓应有1个DN150或DN100和2个DN65的栓口。采用室外地下式消火栓时,应有DN100和DN65的栓口各1个。寒冷地区设置的室外消火栓应有防冻措施。
7.消火栓距路边不应大于2m,距房屋外墙不宜小于5m。
8.工艺装置区内的消火栓应设置在工艺装置的周围,其间距不宜大于60m,当工艺装置区宽度大于120m时,宜在该装置区内的道路边设置消火栓。
9.建筑的室外消火栓、阀门、消防水泵接合器等设置地点应设置相应的永久性固定标识。
10.寒冷地区设置市政消火栓、室外消火栓确有困难的,可设置水鹤等为消防车加水的设施,其保护范围可根据需要确定。